侯佳貝委員:
您在省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的《關于統一檢測標準,推動吉林人參通過香港認證,提升吉林人參海外品牌形象的提案》收悉。經認真研究辦理,現答復如下:
首先感謝您對吉林省人參產業發展的關注、關心與支持。我省現有《野山參鑒定及分等質量》《鮮園參分等質量》等11項人參分等質量標準,基本涵蓋人參相關初級農產品質量要求。我省高度重視您的意見建議,各相關部門逐條對標,分工落實。省衛生健康委立項修訂《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》(DBS22/024)增加了二氧化硫的限量指標,為我省人參食品生產企業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。省農業農村廳聚焦“長白山人參”區域公共品牌建設,統籌線上線下宣傳渠道,組織人參龍頭企業開展人參特色品牌專題宣傳,依托電商直播、短視頻推廣、網絡話題傳播等新模式,科普宣傳人參品牌等內容。我廳組織簽署《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與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(STC)合作框架協議》并設立雙方合作辦事機構“吉林-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”。
針對您的意見建議,省市場監管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商務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“吉字號”特產專班深入研究,下一步,我們將重點從四個方面,助力提升吉林人參海外品牌形象。一是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相關標準修訂,持續完善人參標準體系。二是進一步推進與香港檢測機構檢測和認證互認工作,暢通我省優質人參產品入港渠道。三是結合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,面向人參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、地方標準的宣貫、解讀。四是圍繞人參標準化種植、質量安全監測和品牌宣傳等方面,推動人參全產業鏈協同發展,提高吉林人參在國際市場的品牌認可度和產品信譽度。
再次感謝您對我省人參產業發展的關心與支持!
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
2026年5月15日
010-88136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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